数据电文形式的劳动合同与书面劳动合同有同等效力-天威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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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电文形式的劳动合同与书面劳动合同有同等效力-天威诚信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在采用电子签名技术的前提下,只要用户用其控制的数字证书(如U盾)进行业务操作,应由用户本人承担责任;法院、仲裁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适用《电子签名法》审判案件并无障碍;使用数字签名技术签署电子文件的可靠性已得到法院和仲裁机构的广泛认可。 

    数字证书管理中心据悉,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外服、CDP、randstad、红海科技、埃摩森等人力资源行业知名平台,均已在相关场景实操中使用电子合同。 

    数字证书中心认为从政策信号到实践落地再到事实判例,电子劳动合同已在事实上愈发受到来自政府、司法机构及企业的关注和认可,如众嘉宾所言,未来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基于功能等同原则,“有可靠电子签名或者盖章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劳动合同与书面劳动合同有同等效力”将成为无需强调而潜移默化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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